伍勇讲生意—在商言商,不要和钱过不去!

新西兰政府宣布:从9月12号开始,取消新冠疫情保护框架(又称交通信号灯系统)和绝大部分其他疫情限制令。疫情持续至今两年多,新西兰终于彻底取消了疫情限制措施!对待疫情要科学,相信有不少的朋友已经“阳了”,对感染的过程已经了解,不用杯弓蛇影,也不要若无其事,大家该注意的 还是自己要注意,照顾好自己,才是最重要! 在买卖生意中,房东同意是必须要面对的事情。按照租约合同,房东可以说是责任所在,不能不做,也不能是随意任为,在新西兰法律工会标准版本租约里面的33.1条,有说到“转让和转租的时候,承租人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放弃对物业,停车场(如有的话)或其任何部分的租约,有如符合下列条件,房东不得无礼扣留或者拖延: 承租人向业主证明建议的受让人或转租人是(如属受让人或者转租人的股东是)负责任及有财政资源履行承租人在本租约下的承诺,如属转租公司,则须履行转租人在转租契下的承担,承租人应向房东提供合理要求的额外信息。并且应缴纳所有欠款。 在我们生意买卖中,碰到的大部分房东是按照程序做,但也有一些特别房东“动小脑”,想在买卖之间“掏”一点利益,这也是人之常情,在商言商嘛!但是我今天要讲是一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情。在疫情期间,一些生意影响比较大,降价出售已经是迫不得已,要不然只能关门大吉! 有位老板为了卖店,价钱已经是一减再减,最后我们找了一位买家,也就是几万块钱的买卖,到了房东同意的时候,房东却要提租金,并且一提就30%,三方和房东开会,提出目前市场状况不好,卖家也确实挺不下去了,而买家又不能接受这个大幅度的增加,特别还在疫情中,生意环境也不好。但是房东一意孤行,说卖家不做了,他可以找到更好的租客。 这种情况下 我们只能建议卖家找“注册估价师”来评估现在租金的市场价格,按照合同,租金调整是按照市场“Market”,也就是说“注册估价师”的租金价格是决定目前租金到底是多少,但是由于当时还是疫情,估价师也不好找,买家等了二周,还是没有估价师,只好放弃,最后卖家也因为租约到期,搬走了!前段时间我经过这个店,还是空着,差不多一年时间房东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和更差的”。 这不是“偷鸡不着蚀把米?”其实像这样的例子 还有一些,北岸有一家著名餐馆,租约到期,明知市场不好,房东还要加租,最后餐馆老板换了一个地方,不单租金便宜了,生意还更好了!原来的餐馆到现在还在空着,每年20万的租金没有了,房东自己还得掏钱付地税管理费,你说有何必呢?为什么要和钱过不去! 上周去见了一对夫妻,他们在东区经营着一家烤肉外卖店,停车方便,店设备应有尽有,包括大冷房,高压炸鸡锅,烤箱,土豆机等等,周租$760 含税,现在6天营业,周收入$7,500,经营简单,利润好,东主5年,要移民,创业良机,只售$128,000+货,这就是我本周推荐给大家的“好盘”。联系我021678980! 下周见。 欢迎大家关注我们新的微信公众号:LINKNS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