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晚上新西兰房地产协会年度颁奖晚会在Cordis酒店隆重举行,Link生意买卖继续蝉联榜首,感谢所有对我们北岸办公室支持的朋友,过去两年的疫情不单对我们的生活影响极大,也让许多商家朋友举步维艰,希望从今以后疫情的影响越来越小,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好,商家企业生意越来越红火,我们继续加油! 最近有一个买卖合同,律师在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有点“过火”,在这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们的生意买卖合同,绝大部分会放一条考察条款,目的是让买家有一个机会,进一步的了解生意的状况,在这个条款下,买家如果不满意可以取消合同,订金退还。至于具体的考察内容要看买家意愿以及不同的生意考察的内容也可能不一样,在新西兰标准的生意买卖合同中的普通条款8.2和8.6有比较詳细的描述。 而这位买家律师则要求取消原有的合同,提出重新做合同,用的也是标准合同,不过在考察条款中加了一大堆文字条款,其实就是复制了8.2 和8.6 的大部分内容。当然卖家律师不同意,要不继续原来的合同,要不就不要买了。作为买家,其实也挺为难,因为第一次买生意,自己不懂,律师的建议就变得非常重要。但如果遇到这样的律师出了这样的建议,怎么办? 我们不知道这位律师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因为负责任?还是“不熟悉”流程,还是有别的想法?其实作为买家,自己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既不能不听律师的,也不能完全“听”。律师大部分情况下帮你把“法律”的关,至于如何考察生意,还是买家的事情。 作为买家要考察生意,无非就是那么几方面:生意的营业收入,生意支出,利润水平,员工情况,还有租约的情况,经营管理,各种牌照等等。考察时间到了,满意了就继续进行,不满意了就终止合同,如果时间不够用,可以双方商量延期。你写了一大堆文字,你的目的就是能够想终止合同就可以终止。 所以新西兰房地产协会和律师公会制定的标准合同是简明扼要,对买卖双方是公平有效的。如果某律师要去推翻这些标准的条款,重新自己去写一份买卖合同,你觉得这样的做法真的是“专业”吗?更何况,买卖是双方的,没有得到双方同意,又怎么能“成交”呢?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个不错的咖啡店,这个店位于中区,停车方便,可以座90多人,周租$1,113 含税,客人以附近居民为主,现周营业额$22,000,咖啡豆30公斤,老板已经做了4年多,家庭原因出售,叫价$498,000+货,现这样营业收入高,租金低的咖啡店,越来越少,想投资咖啡店的朋友,不要错过! 下周见。 欢迎大家关注我们新的微信公众号:LINKNS88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