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勇讲生意 – 生意卖了,钱还没有收到却过户了?

我喜欢看的Newshub这周开始停刊了,以后只能看“Stuff”,有点可惜!

目前的经济状况不是很乐观,因为持续的高利率,让各行各业受影响,前两天一位朋友告诉我,他买的地上一手接近100万买的,现在70万就可以买到,说明房地产市场确实影响蛮大的。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领取求职者支持福利的人数激增了数千人,澳新银行预测,到今年年底,将有超过4万人失业。社会发展部的数据显示,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周内,有113,415人为求职者提供支持。求职者是每周一次的报酬,支持人们直到他们找到工作。这比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一周跃升了14,709,看来一些打工的朋友也不容易!

各大银行预测今年11月份,可能会降息,你觉得呢?

最近有位朋友告诉我, 他的生意卖了,钱还没有收到却过户了,问我怎么办? 像这样的问题应该由双方律师处理,坦白讲,像这样的情况在我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碰到过!

他们虽然是私买私卖,但也是通过了律师进行,按道理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结局啊, 为什么呢?经过了解,其中一些情况,买卖步骤执行确实有些问题,在这和大家聊聊,希望大家在自己的生意买卖时能够注意,争取“避雷”。

1)买卖双方认识,这本来是个好事情,但在这个买卖中,买家可能是“借助”买卖双方认识,利用了卖家好意,签订了合同,却没有付订金,并且卖家过早让买家“进场”,没有按照合同要求一步一步走。也有可能因为买卖双方认识,一些事情没有认真去考察和处理,把问题留在了后面,导致成交了,提出一些问题,让卖家去解决,作为不及时付款的理由!

如果这个买卖是由中介公司进行,有经验的中介人员肯定会提醒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该检查考察的事项逐步落实,该交的定金肯定要交。这就是有些老板朋友,即使是卖给认识的人,他也希望通过我们中介公司来进行买卖,为的就是“避免麻烦” ,因为“经商难为义”,还是按部就班为好!

2)双方律师工作可能没有做好,特别是卖家律师(这个有待证实)。卖东西没有收到钱,怎么可能就交接了呢?

在交接日之前,卖家律师会给买家律师发一份Settlement Statement,列明各项费用,收到钱了才会通知卖家交接,包括存贷的盘点,电费,煤气,电话,水费账户的交接,刷卡机以及各种供应商账户的交接等等。并且买卖双方的文件“租约转让合同”也需要律师进行,三方(买卖和房东)签字。虽然有时候这个“租约转让合同”可以晚点签字,但也要双方达成共识才行!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家不错的咖啡店,这个生意位于奥克兰南区的工商业中心,可以座70-80人,周租全包$1,597+GST,每周五天营业,目前营业额$14,000-$15,000, 甩手掌柜,员工管理,如果老板亲力亲为 利润更好,只售$280,000+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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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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