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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勇讲生意—力不到不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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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见了一位印度的朋友,他是一位做IT的高级工程师,现在经营一下小西餐馆。最近经营步履维艰,找我来聊聊,想把店卖掉。经了解,他从印度移民过来,对西餐馆也不算熟悉,除了平常去吃饭以外,对于经营可以说一窍不通。那为什么还要买西餐馆呢?当初是因为他有亲戚要从印度移民过来,他们会经营餐馆。买的时候就想要他的亲戚帮他经营。只是后来亲戚未能批准来新西兰。所以他只好自己披挂上阵。因为真的不懂,一开始就有点手忙脚乱,后来原来的员工也不干了。那只好请新人。也许因为他真的对这行业不是很了解,聘请的员工也不尽人意。请了一个前台服务员打咖啡却不做清洁的活儿,印度老板问她为什么不做店面清洁,员工却理直气壮的说“你当初请我的时候没有说我也做清洁的活儿”。
这位印度老板想,既然我雇你了,付你工资了,做什么活儿还不是由他来决定的呢?可能是因为文化的差异或者是对新西兰当地雇佣工情况的不了解,导致他有这样的误区。其实我们华人朋友也有很多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在中国,作为员工,老板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当然非法的除外。

可在新西兰你一定要给他工作描述(JOB DESCRIPTION),在聘请他的时候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工作范畴,如果你不写清楚,员工有权拒绝。所以作为老板在聘请员工的时候,要把工作范畴写的越广越好,最好是涵盖店里面各个员工将来有可能的工作范围。比如你请个厨师不能单单烧菜,还要设计菜单和订货,还要和前台沟通,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要做些服务的工作,厨房的清洁,店面的清洁节甚至厕所的清洁。只要有言在先,都写在工作范围内,这样你要求他做什么,作为员工的就必须执行。
如果他不做,你可以利用这点说员工不按工作描述执行,甚至可以利用这个理由来辞退他。除了员工的问题, 我今天更想讲老板的问题。在他买这个生意前没有很好的评估、衡量他自己将来继续生意的可能性。想做中小投资的生意,在新西兰大部分都要亲历亲为。 如果你是想让别人给你做的话,那你肯定不能投这么小的。通常那些20万以下的生意,老板亲力亲为的机会比较大。因为在新西兰,人工支出就很大,到4月份,最低人工还要涨到时薪$15.75。所以小生意,大部分还得靠老板亲力亲为!要想做管理者的角色,不用像员工这样按部就班,那你就得加大投资量,即使你不会做,投资大了也可以让别人帮你做。通常50万以上的生意,有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
这样你才能真正做到管理者的角色 ,当然了,具体情况还得看什么生意?“力不到,不为财’”是广东人常说的一句话,意思是说你不亲历亲为难以赚取财富。相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个说法,很多人都不陌生,要想赚取更多的钱,只能是更多的投入!我有些商家朋友就是这样,一开始买10万的生意,有资本了就小店换大店,工作越来越轻松,钱却越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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